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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學生實習保險作業流程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9-09
 

申請資格

發生事件為在實習期間內(114/09/08~115/09/04)

保障範圍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保障內容

A.意外身故:保險額度新臺幣2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險額度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10萬~200萬元。

C.傷害醫療保險金(實支實付型)。

D.傷害醫療保險金(日額型)。

備註:傷害住院給付每日新台幣1,000元,C+D項目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填寫團體保險理賠申請書

  1. 至本校網頁下載(行政單位→研究發展處→工讀實習→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新光產物保險-團體保險理賠申請書」乙份。

  2. 請填寫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日期與事故\疾病發生概述(請詳述事故發生原因,何時發生,經過情形,務必據實填寫,以免影響權益)。

檢具證明文件

  1. 發生車禍事故,需檢附警方處理紀錄(正本或副本皆可,需蓋與正本相符)。

  2. 診斷證明書(正本或副本皆可,需蓋官防)。

  3. 費用收據(正本或副本皆可,需蓋官防)。

  4. 如看兩間以上醫院或診所,各自都需要一份診斷書+收據。

  5. 若有造成骨折(骨裂)情形時,請額外在附上X光光碟片。

  6. 學生(本人)存摺封面影本。

  7. 身分證正反面 ( 影本 )。

  8. 填寫「團體保險理賠申請書」。

  9. 理賠流程(檢核資料是否備齊)。

  10. 備妥上述資料收齊後繳交至創新大樓2樓217室-研究發展處實習就業輔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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