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在學期間考取乙級以上專業證照獎勵
[要重] 獎勵金申請時限及流程:
證照生效(通過)日期於每年2月1日至7月31日止者,須於當年10月15日前提出申請;
證照生效(通過)日期於每年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止者,須於次年3月15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重要] 暫不予補助報名費
►「證照獎勵及補助」僅接受郵局轉帳發放,若無郵局帳戶者,請辦理開戶手續,並至學生資訊查詢系統登錄「局、帳號資料輸入」。
各系所/專班/學程採認之專業技術士證照『獎勵』:
1.申請表: 各系所/專班/學程採認之專業技術士證照獎勵申請表
2.印領清冊:請洽各系所/專班/學程祕書(填寫資料及簽名)
3. 學生專業技術證照獎勵辦法
4.說明:教育部獎勵補助整體發展經費所認列的期間為每年2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
國家考試
種類:專業技師
補助:8,000
獎勵:大功乙次
系所/專班/學程採計證照
甲級高值技術證照 → 大功乙次,補助上限 5,000元。
甲級技術證照 → 大功乙次,補助上限 2,000元。
乙級高值技術證照 → 小功乙次,補助上限 3,000元。
乙級技術證照 → 小功乙次,補助上限 1,000元。
丙級技術證照 → 嘉獎兩次。
資訊類(電腦)及語言類
等同甲級技術證照 → 大功乙次
等同乙級技術證照 → 小功乙次
等同丙級技術證照 → 嘉獎兩次
資訊類(電腦)及語言(除英文外)之證照『獎勵』:
申請表:資訊類(電腦)及語言類(除英語外)之證照獎勵申請表
「資訊類」(電腦)採計認可之專業技術士證照項目明細表
「語言類(除英語外)」採計認可之專業技術士證照項目明細表
各系所/專班/學程採認之專業技術士證照項目明細
工程學院: 機械工程系、電機工程系、電子工程系
環資學院: 化學工程系、材料工程系、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半導體材料與製程學程
管設學院:工業工程與管理系、經營管理系、工業設計系、視覺傳達設計系、數位行銷設計學程
不分院:工業人工智慧學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