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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學期間考取乙級以上專業證照獎勵

[要重] 獎勵金申請時限及流程:

證照生效(通過)日期於每年2月1日至7月31日止者,須於當年10月15日前提出申請;
證照生效(通過)日期於每年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止者,須於次年3月15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重要] 暫不予補助報名費

►「證照獎勵及補助」僅接受郵局轉帳發放,若無郵局帳戶者,請辦理開戶手續,並至學生資訊查詢系統登錄「局、帳號資料輸入」。

各系所/專班/學程採認之專業技術士證照『獎勵』:

1.申請表: 各系所/專班/學程採認之專業技術士證照獎勵申請表

2.印領清冊:請洽各系所/專班/學程祕書(填寫資料及簽名)

3. 學生專業技術證照獎勵辦法

4.說明:教育部獎勵補助整體發展經費所認列的期間為每年2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

國家考試

種類:專業技師

補助:8,000

獎勵:大功乙次

系所/專班/學程採計證照

甲級高值技術證照 → 大功乙次,補助上限 5,000元。

甲級技術證照 → 大功乙次,補助上限 2,000元。

乙級高值技術證照 → 小功乙次,補助上限 3,000元。

乙級技術證照 → 小功乙次,補助上限 1,000元。

丙級技術證照 → 嘉獎兩次。

資訊類(電腦)及語言類

等同甲級技術證照 → 大功乙次

等同乙級技術證照 → 小功乙次

等同丙級技術證照 → 嘉獎兩次

資訊類(電腦)及語言(除英文外)之證照『獎勵』:

申請表:資訊類(電腦)及語言類(除英語外)之證照獎勵申請表
「資訊類」(電腦)採計認可之專業技術士證照項目明細表
「語言類(除英語外)」採計認可之專業技術士證照項目明細表

各系所/專班/學程採認之專業技術士證照項目明細

工程學院: 機械工程系電機工程系電子工程系
環資學院: 化學工程系材料工程系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半導體材料與製程學程
管設學院:工業工程與管理系經營管理系工業設計系視覺傳達設計系數位行銷設計學程
不分院:工業人工智慧學程